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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助力 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
2021-02-0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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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推动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严防疫情传播,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疫情防控工作,细致分析、研究对策,对大武口区司法局发出四条检察建议,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宣传引导、特殊时期监管教育等措施。

一、完善新入矫人员接收手续,全面排除风险隐患。

对新入矫报到人员,要求书面报告身体状况及之前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等情况,并现场进行体温检测和安全防护教育。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已请假外出的,要求每日报告身体状况及活动范围、人员接触情况。

三、暂停聚集性矫正措施,开展线上教育矫正。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集中参加公益劳动、集中报到谈话等聚集性矫正措施,通过微信等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发送学习资料,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自行学习。

    四、加强疫情防控教育,提高防控意识。通过微信、短信等网络媒体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减少节假日聚集活动,做好自我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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